【孫友廉、郭芷余╱連線報導】新北市某托兒所前女園長李欣璐,受不了兩歲林姓男童活潑好動,竟動用「私刑」用膠帶將男童黏在櫃檯、膠帶綑綁手腳封嘴罰坐垃圾桶或塞入電視櫃後方縫隙懲罰,昨被板橋地院法官痛斥沒有愛心,依妨害自由罪、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重判一年二月,不准易科罰金。
林父昨說,其子被虐十餘次,且李女未清楚交代虐待他兒子的原因,不利心理醫師安排治療他兒子的療程和方法,他將與律師討論是否對李女和托兒所提告求償。
曾被「黏」在櫃檯上
李欣璐(三十歲)委任律師甘大空昨說,李女得知判決結果,情緒激動,也認為判太重,將會上訴。甘大空強調,李女有道歉和解誠意,但對方未接受,將持續溝通。
判決指出,去年三月起,托兒所園長李欣璐受不了林姓男童活潑好動,陸續用透明膠帶將男童「黏」在櫃檯上,任他左右掙扎;或罰男童坐在垃圾桶上,用膠帶綑綁手腳並封嘴;或要男童坐籐椅,雙手用膠帶綁在左右扶手、雙腳也用膠帶綑綁;或將男童塞入教室電視櫃後方的縫隙,有老師制止,李女仍不罷手。
男童受虐後變得沉默、自閉,直到同年五月底,在同一家托兒所的五歲姊姊說弟弟在學校被罰坐垃圾桶,綑綁雙手雙腳,加上同學家長提醒男童受虐經過,男童父母才驚覺兒子受虐。
父親睹異常好痛心
林父說,受虐後男童到他開的飲料店,曾拿桌椅把自己「圍」起來;聽到他和鄰居講到「綁起來」,竟靠攏雙拳高舉,等著被綁;姊姊的玩具洋娃娃發出聲音在哭,男童竟拿膠帶封住洋娃娃的嘴並綑綁身體,讓他看了心痛不已。林父說,男童正接受心理治療,讓他多與同年齡兒童玩耍,病情已有好轉。
板橋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李欣璐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去年將她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法院開庭時,李女認罪,當庭向林童父母說對不起,希望和解。
觀察師與孩子互動
李女開完庭後被記者追問:「有無想過男童很恐慌?」李女大哭不回答。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強調,家長選擇托兒所除了解硬體設備,還要注意園長、教保人員教育態度,從親朋好友打聽托兒所的教育方式,再到現場查看,經與幼保教師交談,了解管教幼兒是採嚴格或勸導方式,觀察教師與孩子的互動,教師能否彎腰或蹲下聽孩子說話,是否用淺白用語與孩子溝通,來判斷教師是否有耐心和愛心。
兒童受虐徵兆
★出現躁動不安、常生氣等舉動。
★身上出現不明新舊傷痕。
★肢體動作出現異常,如不敢坐下、走路跛腳等。
★身體、衣服髒亂、未整理。
★常有尿床、突然哭鬧情形。
★和人接觸有害怕退縮現象。
★聽到或看到某人,出現害怕或不敢聽看等異常舉動。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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