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國教即將實施,在家自學也從國中小階段,可延伸到高中階段。教育部修法,允許高中階段也可申請在家自學,並且放寬報考同等學力考試的年齡,從現行20歲降到18歲,保障自學學生報考大學的權益。(陳映竹報導)
教育部統計,99學年度全國有1045名國小及349名國中學生申請自學,和86年台北市試辦時只有4位國中小學生相比,13年來成長近350倍。配合12年國教,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準則」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兩個草案,讓在家自學從9年一貫進入到12年一貫,有全國一致的法源。
根據草案規劃,在家自學分為個人、團體和機構三種類型。申請在家自學都必須先取得學校學籍,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申請高中在家自學需經由高中多元入學招生管道入學,取得學校學籍後,再由家長與學校擬訂合作計畫,進行在家實驗教育。
目前學測考試日程比同等學力考試還要早,保證在家自學學生升學權益,草案放寬讓獲得許可的自學學生可先報名學測,再參加高中學力鑑定考,只要之後能取得學力證明,同樣能到大學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