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a href='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rss/realtime/*http%3A//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3/58/2tu20.html'>經濟犯滯陸 陸委會:別找理由 儘速遣台 (央廣)</a>

Yahoo!奇摩新聞-即時新聞
Yahoo!奇摩新聞-即時新聞

經濟犯滯陸 陸委會:別找理由 儘速遣台 (央廣)
23 Jun 2011, 11:15 am

針對台灣重大經濟罪犯滯留中國大陸的問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23日)坦言執行成效不彰。他鄭重呼籲大陸有關單位,明確落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規定,將這些經濟罪犯遣返回台。

法務部今天(23日)在一場兩岸檢察機關的研討會上,公開呼籲中國大陸遣返滯留當地的台灣重大經濟罪犯。對此,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2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簽署迄今,重大經濟罪犯遣返的成效確實不好,他要求陸方別再提出任何理由,應儘速將這些罪犯送回台灣。

劉德勳說:『(原音)經濟犯是有些遣返,但是大家也期望有些指標性的人物能在這樣的管道裡面加以執行,這部分大陸方面也清楚了解我們非常嚴正的立場,我們希望盡快能看到這個成果。當然,陸方曾有一些說明,但是我們的立場是,大陸不必要理由,就是執行就可以了,這部分我們持續會來做這樣的要求。』

由於政府曾明確定義重大經濟犯屬於刑事罪犯,適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相關規定,大陸有責任協助追緝並遣返。劉德勳質疑,像是電信詐財之類的案件,目前執行成效不錯,但在重大經濟罪犯這個部分,大陸的「執行力度就會比較少」。劉德勳認為,如果大陸能確實執行經濟犯遣返,將有助於保障兩岸社會與人民的權益。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ames 的頭像
    James

    Focus 焦點

    Jam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