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一罐價值五百元的蜂蜜,卻換來八個月的徒刑,真是划不來!一名有多次不良前科的劉姓男子,購買每罐五百元的蜂蜜,儘管殺價到買一送一,但劉姓男子還是認為太貴,丟了五十元後,拿了一罐蜂蜜就揚長而去。結果這名以五十元買一罐蜂蜜的劉姓男子,最後被法官依搶奪罪名,判處八個月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有竊盜、傷害、妨害自由及恐嚇等前科的新竹縣四十三歲劉姓男子,去年十一月間騎機車經過竹科附近的金山寺,向攤販購買蜂蜜。一罐蜂蜜要五百元,劉姓男子嫌太貴,業者則是以買一送一方式,兩瓶五百元。卻不料劉姓男子丟了五十元給業者,將其中一罐蜂蜜拿走揚長而去。儘管業者認為五十元買一瓶蜂蜜太離譜,要退還劉姓男子五十元,但劉姓男子還是不予理會。
業者也當場記下車號向警方報案。全案法官在審理時,劉姓男子否認行搶,辯稱業者願意以五十元賣一瓶蜂蜜,所以付錢後把機車騎走,並沒有動手搶奪。但法官認為五十元買一瓶蜂蜜顯然不合常理,而且搶奪罪是乘人不備而公然取走他人支配範圍以內的物品,移轉到自己實力支配下。被告劉姓男子在公共場合不掩形聲,快速出手取走被害人手中的蜂蜜,法官最後還是依搶奪罪名,判處被告八個月有期徒刑。換言之,被告劉姓男子以八個月的自由,換取一瓶五百元的蜂蜜,怎麼算都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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