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七月一日是廢四機回收服務實施首日,環保署長沈世宏、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昨天到賣場了解回收狀況,于姓市民買了全新電視,業者把新電視運至家中後,舊電視貼上條碼,運回賣場倉庫,交由回收商處理,民眾不必付搬運費。于姓市民說,家裡剛買新洗衣機,當時花了五百元請業者搬走舊洗衣機。
包括電視、洗衣機、冰箱等
環保署規定,七月起,民眾向販賣業者購買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及冷暖氣機等四機新品,可請業者一併回收舊機,不需支付搬運費用。
環保局五科科長蘇芳慧解釋,四機製造業者原本就會繳給環保署四機清除處理費,搬運費應由源頭處理,民眾不需再付搬運費。
交業者回收 民眾免付搬運費
蘇芳慧說,四機再利用價值高,環保局清潔隊平均一個月僅回收兩百台四機,販賣業者回收廢四機後,應交給合法回收處理業者,過程中不得私自拆解使用,也可和所在地的清潔隊約定時間地點,交由清潔隊回收,建立完善回收管道。
蘇芳慧提醒,廢四機回收的無償服務,僅限搬運或載運,若需要施工或動用施工設備,不在此限,其中冷氣機的狀況較為特殊,由於冷氣機裝拆必須有工具輔助,販賣業者均訂有基本拆裝費用,若業者以工具拆卸冷氣後,民眾沒有把舊冷氣交給業者回收,業者會收取拆裝費用,民眾購買新機時先與業者講清楚,避免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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