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於民國97年9月間,告發前總統李登輝涉嫌洗錢案,特偵組已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調閱相關資料,目前仍在偵辦中,與李登輝被起訴的國安密帳案無關。
檢方人士指出,台北地檢署於92年間偵辦國安密帳案期間,「因故」只辦到前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前出納組長劉冠軍,將台綜院創辦人劉泰英等人另外分案,案件停滯7年之久;直到承辦檢察官薛維平99年間調到特偵組,重啟調查,據以起訴李、劉。全案並非陳水扁告發。
檢方透露,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案期間,97年9月5日傳喚陳水扁說明,陳水扁訊後提出相關資料,告發李登輝涉嫌透過多名人頭洗錢,金額高達5100萬美元。由於李登輝為卸任元首,依法院組織法應繫屬特偵組,北檢當時將案件移往特偵組。
特偵組偵辦後,在97年10月15日通令海巡署、移民署等單位,將疑似人頭戶的陳國勝、李宗仁、鄭光麟、廖松青、李志中管制出境。
據了解,陳水扁告發李登輝的關鍵證據,是1份新瑞都案的偵訊筆錄。其中包括劉泰英於92年2月13日在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所做的筆錄。劉供稱,李宗仁與陳國勝在中信銀及中興票券的帳戶,是他替李登輝管理的帳戶,資金出入高達新台幣數億元,資金來源應要問李登輝才知道。
不過,北檢在民國92年6月間起訴新瑞都案時,沒有附上陳國勝、李宗仁等人相關筆錄。陳水扁97年10月間因葉盛茂案到法院出庭時,向法官指稱葉盛茂在新瑞都案起訴後,將這些筆錄交給他。
據指出,特偵組已透過台北市調處約談劉泰英等人說明,並循司法互助管道向新加坡調閱相關銀行帳戶資料,目前仍在偵辦中。1000702
(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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