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a href='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rss/realtime/*http%3A//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07/58/2uni4.html'>台嫌雖押返 陸委會:考驗才剛開始 (央廣)</a>

Yahoo!奇摩新聞-即時新聞
Yahoo!奇摩新聞-即時新聞

台嫌雖押返 陸委會:考驗才剛開始 (央廣)
7 Jul 2011, 11:46 am

「遣陸台嫌」雖已押送回台,但真正的考驗才剛要開始。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今天(7日)表示,雙方合作此事最大的困難,在於如何讓大陸所提供的罪證,能夠符合台灣司法標準,因此當此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之後,兩岸檢警合作偵查的能力將受到嚴格檢驗。

「遣陸台嫌」14人成功押解返台,寫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的新頁。不過,如何讓這些嫌犯在面對台灣司法審判時,可以讓真正有罪的人順利接受法律制裁,其中一個重點在於,台灣法院是否採信大陸方面所提供的犯罪證據。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岸合作「台嫌事件」最大的困難,正是在於如何讓大陸提供的證據能符合台灣的標準,所以檢方才多次進出大陸,就是為了協助對方促使相關罪證更加完備。

劉德勳說:『(原音)畢竟將來是必須要面對我方的司法程序,因此大陸在建置、蒐集、整理他們偵訊與偵查的犯罪證據時,就能夠開始用我們相關同樣的標準來進行;移交回來的罪證就是透過我們這段時間的努力,讓這些罪證能站在我方的角度上去檢視它,將來在我們的司法程序當中,可以被接受以及加以驗證的,這是最難的地方。』

雖然目前最難的部分已經完成,但劉德勳指出,真正的考驗才正要開始。他說:『(原音)現在罪證同時回來了,所以要考驗的就是這段時間警察機關跟檢方赴大陸去做各種協助,他的「功力」是否能夠完備?如果完備,相信後面的司法程序偵審就比較容易。』

針對證據效力問題,劉德勳表示,未來兩岸處理這類跨越第三地犯罪案件時,相關罪證方面將可產生同樣的效果,是這次合作「台嫌」案所獲得的重要經驗。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ames 的頭像
    James

    Focus 焦點

    Jame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