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降低一次用飲料杯的使用量,行政院環保署力推「源頭減量」政策,從5月1日至今,平均每日成功減少消耗18萬個一次用飲料杯,成效十分顯著。目前配合法令推出自備飲料杯優惠的商家中,超過9成採用現金回饋,最高折價10元,集點滿5點最高能兌換價值32元的飲品。
「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回收獎勵金」政策自5月1日實施以來,連鎖速食店、便利商店、飲料店陸續祭出優惠,鼓勵民眾自備飲料杯。根據行政院環保署資料顯示,民眾自備飲料杯的比例已提升至4.4%,平均每日減少使用18萬個一次用飲料杯,顯現策略已初步奏效。
目前共有271個品牌、16,757家門市提供自備飲料杯優惠,其中90.7%為現金回饋,9.2%是集點優惠,其餘則有飲料加量的服務。目前現金回饋以「星巴克」、「酷聖石」、「老咖啡館」折價10元最高;「丹堤」、「伯朗」、「金鑛」、「西雅圖」、「ISCOFFEE」、「奇美」等咖啡館則是可折抵5元。
遍布街頭巷尾的超商業者,包括「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OK超商」等,依消費者購買飲品的容量,回饋金額2至3元不等;「清心福全冷飲站」、「CoCo都可茶飲」、「傑克小子」、「鮮茶道presotea」、「茶之魔手」、「李記古味紅茶冰」、「50嵐」等手搖茶攤,現金回饋1至2元之間。
在集點優惠部份,凡購買1杯飲料可得到1點,「肯德基」、「頂呱呱」集滿5點,能兌換價值32元的飲品,「麥當勞」、「摩斯漢堡」則換取30元的飲料;「台北牛乳大王」、「R&J咖啡」、「茶樂町」、「樂活事鮮果茶」、「健康橘子工坊」、「鮮茶道presotea」、「傳薪可不可」等商家,則是滿10點,能換得35至50元不等的飲料。
儘管不少商家相繼釋出優惠,但環保署表示,在最近一次的稽查中,8,808家門市仍有750家不合格,違規店家有381家「未有自備飲料杯優惠、回收獎勵金」、165家「標示優惠訊息字樣大小未達2公分」、131家「未標示自備飲料杯優惠訊息」,均已勸導要求改善,若再次違規,將處以6萬至30萬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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