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調高貧窮線的社會救助法明天(1日)就要上路,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30日)親自舉行記者會,宣佈新制上路的內容。江宜樺指出,照顧的弱勢人口將大幅增加,法案中也增訂脫貧措施,鼓勵民眾自立自強。
立法院通過追加預算案,社會救助法新制在7月1日順利上路。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新制除了擴大照顧低收入戶的人口,也將中低收入戶納入,照顧的弱勢人口由27.3萬人,增加為86.3萬人。
這次修正最重要的變革,就是調高貧窮線,讓過去在貧窮邊緣但無法申請補助的民眾,以後也能領到補助。江宜樺說:『(原音)假如一家4口有父母,各有一對子女,總共父母子女4個人,假如這對父母他們收入加起來每個月是4萬4千塊,他居住在新北市來講,在4萬4千塊除以一家4口4個人,平均每個人每個月等於1萬1千塊,按照過去標準,剛好超過最低收活費,他不能領低收入戶補助,但如果根據新的,他就落在1萬1千832元之下,他就可以領最低生活費補助。』
江宜樺指出,這次修正放寬了家庭不動產的計算範圍,排除沒有經濟效益的土地,也放寬工作能力認定的標準,懷孕期間經醫師診斷不適合工作的婦女,可以認定為無工作能力,對未成年、中高齡和身心障礙等就業能力較弱的人,可以按比例減列核算他們的工作收入,以利於他們通過資格審核。
另外,國內經濟發生重大變化時,中央主管機關可以針對中低收入戶訂定短期生活扶助措施,實施期間以3到6個月為原則,若有需要最長可以延到3個月。
此外,接受政府輔導就業以及參與政府脫貧計畫的民眾,收入可以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3年為限,增加民眾工作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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