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假球案,板橋地方法院宣判,6名不認罪的球員,通通有罪,陳致遠判刑最重,2年6個月,張誌家2年2個月,三大簽賭集團首腦也被判刑,最重的是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千萬元。
中華職棒爆發第5次假球案,去年起訴張誌家等6名球員,一審宣判,通通要坐牢,還得罰錢,昔日的「黃金三劍客」,陳致遠和蔡豐安這兩位都被認定收錢放水,法官批評他們,擁有球員光環卻貪圖私慾,辜負球迷信任,有罪的球員還有張誌家,知名球星,只有蔡豐安減輕判刑,張誌家和陳致遠都依照檢方請求加重其刑。
至於三大簽賭集團,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以民代身分收買球員,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判刑7年,併科罰金1千萬,「雨刷」蔡政宜,3年10個月,罰金1千萬,余則彬2年10個月,罰金5百萬。
法官痛批,簽賭集團戕害職業運動,傷害熱愛棒球之心,職棒史上最嚴重的假球案,司法體系要球員和簽賭集團,為自己犯的錯,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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