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劉榮/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年六月修訂動物保護法,將「捕獸鋏」列為限定販售,台北市動保處昨天起全面稽查北市四百八十二家五金行,第一波稽查環河南路卅家店家,當場查獲其中一家五金行仍在販售捕獸鋏,不過由於店家規模小、販售的數量也不多,僅遭輕罰,並於一週內複查。
將稽查四百八十二家五金行
動保法第十四條之二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售、陳列或輸出入捕獸鋏,北市動物保護處針對全市五金行分兩路,每路三組人到台北市環河南路五金行稽查,大部分業者都表示已經沒有販售捕獸鋏,不過還是有一家店內仍陳列三只捕獸鋏。由於這家五金行規模小且販售數量不多,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先要求店家下架,會依情節較輕,處五千元罰款。
隨著動保處人員稽查的包括遭捕獸鋏夾斷左腳二趾的宣導犬「小紅」,在稽查行動中,看到捕獸鋏,仍明顯心生畏懼,不斷發出嗚咽低鳴。
嚴一峰說,只要發現店家販售捕獸鋏,會當場依法開罰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不等罰款,另外動保處也針對沒有販售的店家,張貼拒賣捕獸鋏標章。
對於市府大動作稽查,部分店家抱怨政府沒有預先宣導,應該要有勸導期,動保處表示,先前已經針對五金公會宣導,五金行等店家不得賣捕獸鋏;至於網路如果有賣家販售,一樣違反動保法,一旦被查獲,馬上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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