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12號)公佈針對市售兒童游泳圈抽樣調查,發現將近三成兒童游泳圈,可塑劑含量超標100倍,要求主管機關標準檢驗局加強查核。
消基會12公布對市售兒童游泳圈進行抽樣檢測結果,消費者報導發行人黃鈺生表示,發現將近三成的兒童游泳圈可塑劑含量「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超過限用可塑劑總量0.1%的國家規定將近100倍。由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也曾在98年6月發布檢測兒童泳圈結果,當時也是發現近三成可塑劑超標,經過2年,情形似乎未見改善,經電洽標準檢驗局,標準檢驗局表示,兒童玩具是應施檢驗商品,必須檢驗合格才能上市,若是市面上抽查到不合格商品,可依通知限期回收或改正,違反者將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緩,廠商也將被取消「驗證登錄」的自我管理資格,之後產品必須經「監視查驗」,必須連續10批商品經檢驗合格後,才能再度上市,若再犯將加重處罰。
財團法人台灣玩具暨兒童用品研發中心試驗課表示,由於兒童玩具可塑劑含量檢測在民國97年7月1號才開始執行,之前的玩具可塑劑含量無法可管,因此消費者購買時,可認產品包裝的批號,前兩位數代表西元年,可認代表2008年的08之後的數字,批號前兩位為08,09,10,11者,為近期上市的玩具,經過可塑劑含量測試,比較有保障。
(2011-07-12 17:10:42 林宜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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